(关丹29日讯)随着社交平台影响力不断扩大,内容创作的法律界线也日益受到关注。关丹一名23岁华裔网红因拍摄并上传涉及”网红施舍鸡骨头“的视频,引发社会强烈反弹,最终被控上法庭。有关画面被指含有侮辱意味,不仅伤害受助者尊严,也触及现行法律所禁止的内容范畴。
涉及的法律条文
根据控状,被告通过Instagram帐号上载相关视频,触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(1)(a)条文,即不当使用网络设施发布令人不安内容。此条文旨在规范网络使用行为,防止他人因恶意内容而受到伤害。若罪成,可在233(2)条文下被判罚款、监禁或两者兼施。

法庭裁决结果
被告郑世禄(译音)在关丹地庭认罪,并在没有律师代表下向法庭求情,要求从轻发落。法庭在考量案件性质及被告认罪态度后,判处其罚款4万令吉,或以监禁4个月作为替代刑罚,并强调判决具警示意义。
检方的立场
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副检察司法迪阿都华合指出,被告行为并非单纯拍摄日常内容,而是利用弱势群体处境制造噱头。他强调,所谓“施舍”若伴随拍摄和传播,且内容带有侮辱性,便已偏离善行本质,不能被合理化为创作自由。



对网红文化的提醒
此案引发社会重新审视网红文化的发展方向。公众认为,内容创作者在追求点击率和关注度时,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。案件也被视为对所有社交媒体使用者的提醒——网络并非法律真空,创作自由必须建立在尊重与守法之上。





